文章播报
县政府办公室:
鲍亚芬代表提出的 “关于要求搬迁港越路防盗窗制作店的建议”(第139号)已收悉,经调查和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现提出我局的会办意见:
港越路防盗窗制作店已存在多年,目前的13家经营户都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其占道经营和晚上制作时的噪声也确实影响环境,影响居民休息。此类问题在明珠路、湖西路、鉴湖路等地段也有不同程度存在。我局积极履行职责,在日常监管中采取了相应措施:一是加大无照经营取缔力度,2007年以来在柯桥城区多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对无照五金加工坚决取缔;二是规范有照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对超越核准范围,非法加工防盗窗、铝合金门窗的,从严查处,并控制其新办;三是开展宣传教育,召开经营户座谈会,规范经营户作息时间。
由于防盗窗制作的经营行为特殊性,要彻底解决鲍亚芬代表提到的危害问题,需要标本兼治。因此,我们认为当前应从监管和疏导两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在保持目前现状不变的情形下,由环保、建设、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法;二是由政府规划出一个统一、合适的经营场所,动员经营户统一搬迁,以彻底解决问题。我们工商局作为职能部门,一定全力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