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镇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7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王志祥、赵炳泉、张增先、诸幼方、张雅香、张传忠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企业应承担外来人员的管理责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很及时,也很中肯,对此,镇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应措施:一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厂区内建造职工宿舍,将职工集中居住在企业,一方面使企业减少风险,又方便职工上、下班;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管理,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因有的企业限于实际情况,无法安置职工住到厂内的,要求企业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并配合镇政府和派出所搞好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详细登记好每一位职工的住址。三是镇政府将会同派出所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争取使每一个外来人员都办好暂住证,做到人、证、房三者一致,并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和检查。
感谢你们对社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