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
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各村、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由李国兴、朱力望同志负总责,镇纪委、组织办、党政办负责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
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李国兴 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镇党委班子成员、镇人大副主席及各村(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力望 对全镇“四办二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副镇长及各村村委主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镇党委副书记李兴成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镇党政办、驻村指导中心、镇团委、妇联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镇党委副书记郭荣祥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金国校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镇纪委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孙法中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蒋志君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镇综治工作中心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王洪根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胡倡华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镇社会事业和保障办公室、镇广电站、文化站、学校、医院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镇长张韩松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镇长蒋海江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村镇建设办公室、国土所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镇人大副主席余叶娟 对镇人大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镇社会事业和保障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镇长助理张致良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中共稽东镇委员会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稽东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