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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你们《关于设立城建环保科的请示》(绍县人大办[2003]24号)悉。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在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设立城建环保科,原定人员编制不变、人员内部调剂。
此复!
绍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二OO三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