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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机关各部门:
现将浙江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薪[2003]2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绍 兴 县 人事 局
绍 兴 县 财政 局
二OO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