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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县机关各部门:
根据县委、县政府意见,决定建立绍兴县柯岩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县委、县政府委托,对柯岩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的开发、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现将机构编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绍兴县柯岩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与县旅游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将风景旅游资源的行政管理职能(不含风景区的规划审批职能)由县建设局划入县旅游局。
二、绍兴县柯岩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设“一办三处一局”,即:管委会办公室、规划招商处、建设处、风景旅游处、国土资源局柯岩旅游度假区分局,撤销国土资源局湖塘土管所。县旅游局原设的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开发科、综合管理科予以撤销,人员统一调剂使用。旅游局机关10名事业编制及人员性质不变。
三、绍兴县柯岩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机关暂定行政编制15名。
四、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柯岩风景区管理处,县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旅游总公司一并划归柯岩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管理。
五、绍兴县柯岩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机关及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能按县委[2003]2号《关于加快柯岩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执行。
六、为便于新区的开发建设,柯岩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组建的事业单位由县编委另行发文明确。
绍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二OO三年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