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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绍兴市人事局:
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浙人公[2003]12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3年选拔录用部分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机关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经研究要求录用丁春锋、童海芳、黄灵芳、徐翱翔、王磊、马宇涛、倪光伟、袁沣、盛越法、沈宏、刘晓慧等11名同志为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特此请示
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绍兴县人事局
二OO三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