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各镇(街道)、县机关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把好干部“入口关”,现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精神,就去年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考核、转正、定职、定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的考核程序、考核办法仍按绍县人[1995]69号文件执行。即:先由被考核人写出见习期思想、工作总结,在此基础上,所在单位召开座谈会对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组织纪律、群众关系、劳动态度、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然后由组织作出政治和业务考核鉴定,报主管部门(镇、街道)。
二、转正手续办理:凡考核合格的,单位向主管部门(镇、街道)领取《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审批表》,毕业生填写好《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审批表》(一式二份),单位和主管部门(镇、街道)签署意见后,教师及乡镇事业人员报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审批,其他人员报县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
凡考核不合格的,应延长见习期半年或一年,延长期结束,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再延长见习期,经批准可以辞退。
三、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中专或本科生所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初定为相应的员级或助级专业技术职务;大专生所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且见习期满后按时转正的,再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初定者填写好《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表》一式二份,并附上毕业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和主管部门(镇、街道)签署意见(人事代理人员由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签署意见)后报县人事局职改办审批。
四、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的工资定级按绍县人[1994]67号文件、县府办[2003]128号文件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报县人事局工资科审批。
五、各主管部门(镇、街道)要抓紧时间做好这项工作,请于8月20日前 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事局(有关表格由各主管部门或镇、街道统一到县人事局有关科室领取)。
二OO四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