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有关单位:
根据县委[2004]22号《关于组建绍兴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意见》和绍兴县人民政府[2004]23号《关于明确县水务集团公司组建过程中有关事项的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将由原小舜江公司管理的绍兴县城市给排水管理处、环保局管理的绍兴县给排水工程管理处的人员成建制划转给绍兴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具体人员名单为:
绍兴县城市给排水工程管理处:
干部2名:傅永兴、鲁华丽
工人1名:潘志龙
绍兴县给排水工程管理处:
干部9名:王兴亮、叶春芳、陈利娟、马春雨、孙晓荣、俞铁彪、
张木林、吴国炎、段满园
工人9名:金宇松、张明媚、张志英、周青松、金传法、余林方、
陈兴刚、曹兰芳、杨水标
二OO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