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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县机关各部门:
自县委办[2003]127号《中共绍兴县委办公室 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县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下发以后,各单位对公务员考核工作都比较重视,认真组织填写县人事局印发的《绍兴县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手册》,有不少部门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平时考核的配套制度。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机关效能建设,现就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督促、检查,自本通知下达起,对本单位平时考核工作进行一次自查,有否及时填写《绍兴县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手册》,按文件要求程序进行平时考核; 2、县公务员考核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考核工作进行一次抽查(不再另行通知); 3、将抽查情况与季考核奖、年终奖挂钩,对平时考核工作做得较差的单位,将适量扣减年终考核分;不填写平时考核手册的个人,不得享受季考核奖,不认真填写平时考核手册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 二OO四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