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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绍兴市人事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4年全省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浙人公〔2004〕21号文件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经研究要求录用罗 耀、
汪志良、王国红、魏明悦、倪煜明、陈海娃、沈琛幸、赵越红、陈 娟、丁华颖、沈张军、王 鉴、王 璐、胡钢亮、俞 建、夏彩利、汪秋红、钱惠惠、徐燕飞、於泓枚、曹 唯、曹 俊、陈海淮、王 樱、徐建荣、范秋杰、沈伟娟、许敏智、杨 钢、吴玲玲、叶晓路、余伟刚、丁乐英、钱喜良、冯志伟、许丙校、周 维、韩 峰、倪霞敏、陶 翔、祝金龙、马周勇、翁奇琪、屠新永、徐晓龙、陆海峰、潘永刚、刘 陈、陆莉芳、沈 路、王燕飞、蔡岳川、郑 重、程 然、谢 政、周 洁、彭少胜、刘 丹、王 磊、彭 亮、黄 松、刘晓明、李 磊、陈大希、王 标、郑义连、张 睿、吴浩炬、刘艳标、张宁波、邬 江、冷少亮、付文辉、吴 超、毛义丰、胡杨玲、程 宁、燕 兵、曾小虎、邹 杰等80名同志为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特此请示。
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绍兴县人事局
二OO四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