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县机关、有关镇(街道):
根据《关于2003年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考录用基层法院、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浙组〔2003〕3号)、《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3年选拔录用部分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机关工作的通知》(浙人公〔2003〕12号)文件精神,丁春锋等17名同志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经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同意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从2003年9月算起,名单如下:
丁春锋、童海芳、黄灵芳、徐翱翔、王 磊、马宇涛、倪光伟、
袁 沣、盛越法、沈 宏、刘晓慧、王越兴、周金娅、张 苗、
周力佳、娄丹丹、朱益江。
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绍 兴 县 人 事 局
二○○四年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