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财政局:
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罚没和暂扣财物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商财[2005]20号)文件精神,有使用价值但不能进行公开拍卖,且对公民和人身财产不会构成危害的物品经相应技术处理后可以捐赠社会福利部门。
我局在2006年至2008年,共有3只案件的罚没物品有使用价值,但不能公开拍卖,我们建议将该物品捐赠社会福利部门。
当否,请复示。
捐赠绍兴县民政局捐赠接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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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 |
所别 |
案件号 |
捐赠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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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关良 |
平水 |
06第255号 |
衬衫163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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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小谭 |
轻纺 |
07第317号 |
侵权弹力色丁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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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玉土 |
福全 |
08第2号 |
吊牌裤子460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