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正文

绍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执法检查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各镇(街道),县机关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维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执法水平,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定于今年11月—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执法检查。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

本次执法检查的内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一是事业单位是否按照《条例》的规定办理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二是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三是是否按照《条例》的规定提交年度报告;四是是否有涂改、出租、出售、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五是是否违反规定接受使用捐赠、资助;六是是否违反国家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七是是否有违反《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八是《转发中央编办等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浙编办〔2001〕3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采用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组织实施,各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将《事业单位执法情况自查反馈表》印发给下属事业单位,由各事业单位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的自查,经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12月15日之前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抽查阶段。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适时选择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事业单位的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对情节较轻的违反《条例》的事件,边检查、边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总结阶段。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汇总各单位的执法检查情况,并对违反《条例》的事件找出原因,提出处置问题的意见和措施,在适当的时间,向各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和沟通,并在事业单位年检中予以反馈。

三、要求

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执法检查,是贯彻执行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维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执法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下一步事业单位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主管部门要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防止走过场。

 

附件:1、《事业单位执法情况自查反馈表》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1983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