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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绍兴县作为全省对台工作的20个重点县之一,任务重,工作量大,对台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强的特殊性的工作。近年来,县委、县府十分重视外商投资环境,越来越多台商到我县投资办企业,到目前,我县现有在绍台属2万余人,赴台绍籍人士近2万人,台商投资企业和台胞经营商贸企业150余家(其中台资企业100余家,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台资独资企业有7家),常驻台商近300人。最近县委、县府将成立台商企业协会,作为我县对台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纳入议事日程。根据国台发[2003]3号文件关于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县级市以上城市和行政区域,成立台资企业协会,必须设置有独立的台湾事务工作机构,以保证行使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职能。为此,为进一步加强对台企台商的联络和沟通,促进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现特要求将我县原在统战部内设的对台湾工作办公室机构单设,原定人员编制不变。
特此请示,请批复。
二OO四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