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绍兴县建设局:
你局绍县建[2003]156号《关于县城建监察大队调整性质、增加编制的请示》悉,根据县政府第十九次常委会议纪要([2004]8号)精神,为加强城市管理力量,经研究,现将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城建监察管理大队机构编制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组建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似正科(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10名,人员从同性质事业单位中选调,不足部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二、同意县城建监察管理大队由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调整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由36名增加到70名。原有差额拨款性质的事业人员性质不变;其余所需人员从现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选调,不足部分向社会公开招考,但新老人员总数不得突破70名,并实行统一管理;经费由财政根据调整后的单位性质和工作需要按规定核拨。
三、另根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50名。
二OO四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