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资助对象为全县义务教育段贫困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根据各镇(街)调查上报,首批资助对象确定为60名,详细名单附后。
二、资助时间
资助时间为2003学年开始直至受助学生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 三、资助标准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2003学年资助标准小学生为600元,初中生为1000元。 四、有关要求 受助学生家长和有关学校关工委要共同担负起受助生培养教育的责任,共同关心、培养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县关工委、县残联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调整和扩大资助范围,确保全县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顺利完成学业,为提高全民族素质,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附:绍兴县2003学年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助学名
绍兴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绍兴县残疾人联合会
2003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