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企业、经营户:
为切实履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责,确保我县“五一”黄金周期间的消费安全,按照本局《2006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计划》,决定对全县范围内的副食品批发市场内的经营户、副食品批发部以及风景区、车站周边的食品经营户销售的食品商品质量进行一次专项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检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副食品批发市场内的经营户、副食品批发部以及风景区、车站周边的食品经营户。
二、受检品种
饮料、奶制品、啤酒、矿泉水、大米、食用油、包装食品、儿童食品等食品类商品。
三、抽样方法
由工商局执法人员持本《通知》及抽样单到各有关企业、个体经营户店面、仓库随机抽取。
四、结果处理
本次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发现质量问题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