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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5红盾护农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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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商所(分局)、县局有关科室:

现将2005红盾护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红盾护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特制订2005红盾护农方案:

一、工作宗旨

贯彻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社会形成农资打假护农的良好氛围,为“三农”发展服务。一是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农资市场执法监管,查处无照经营农资行为,打击农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净化农资市场秩序;二是广泛宣传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农资打假维权的基本知识,帮助农民群众和农资经营者了解农资商品质量状况,引导农民群众和农资经营者自觉从正规农资经营渠道进货,提高农民自我防范能力,自觉抵制购买假劣农资商品,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2005 红盾护农行动顺利开展,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并取得实效。县局决定成立“红盾护农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尉如海;副组长:朱小坚、李东海、章丽琴;成员:经检科、市场科、商广科、登记科、办公室、12315举报投诉中心及各工商所负责人。

三、工作内容

(一)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形式,认真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立体宣传声势,做到电视上有镜头,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字,使社会各界了解工商、支持工商,在全社会营造农资打假的浓厚氛围。

(二)抓好农资经营单位的内部规范管理。要根据县局《流通领域商品准入工程操作规程》认真抓好农资经营单位的商品准入工程。建立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

(三)根据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的质量状况和消费者申诉举报等情况,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

(四)适时组织打击假劣农资的专项整治。重点查处:

1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
    2
、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产品的;
    3、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推广许可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农资产品的;
    4、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的;
    5、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各类农资产品的;
    6、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推广许可证的;
    7、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的;
    8、利用各种广告和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虚假宣传的;
    9、农资生产销售中计量违法等行为的。

(五)深入普及农资基础知识。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5410日前),主要工作:

1、营造红盾护农行动启动声势。(这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开展调查摸底建章立制工作。摸清辖区内农资经营单位的底数,督促农资经营单位按要求实施好商品准入制度、建立好“一卡一书”(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由市场科负责,商品准入制度实施由经检科负责)

3、组织一次流通领域种子、肥料质量抽检。(这项工作由市场科负责)

4、组织开展一次假冒伪劣种子、肥料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由经检科组织,其他科室配合)

(二)第二阶段(20054月中旬到7月中旬),主要工作:

1、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和农资商品质量检测;(专项整治由经检科组织,农资商品质量检测由市场科负责)

2、会同或配合农业、供销等部门,建立农资连锁经营企业联系点。从规范经营、强化制度建设入手,从农民群众反映好的农资连锁经营企业中选取部分作为联系点,并通过联系点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其他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健康发展,确保农资商品质量。(这项工作由市场科负责)

3、健全完善四项监管制度。一是实行农资市场主体资格准入制度。依法确认主体资格,规范农资经营渠道,加强检查;二是督促农资经营单位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三是建立农资市场科学监管体系和长效监管制度。建立以农资经营者信用管理为基础,以农资商品质量承诺为补充,以农资商品质量检测为手段,以加强日常监管为保障的农资商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四是完善举报投诉处理制度。(第一项工作由登记科负责,第二、三项工作由市场科负责,第四项工作由12315举报投诉中心负责)

(三)第三阶段(20057月中旬到10月中旬),主要工作:

1、开展交叉检查。9月份组织工商所对红盾护农工作进行交叉检查,通过检查,互查互学,沟通情况,总结经验,探讨有效规范农资市场的方式方法。(由经检科组织)

2、继续健全对农资经营者实行信用分类监管。要与企业“经济户口”管理结合起来,实行信息披露制度,公开企业身份记录,公开企业违法行为记录,曝光典型的违法农资企业。(由登记科负责)

3、组织开展农机具及零配件市场整治工作。(由经检科组织)

(四)第四阶段(200510月中下旬),主要工作是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总结工作。

认真做好200519月的阶段性总结工作,于2005109日前各单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经检科。

五、几点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积极支持“三农”发展的实际需要,是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各科(办)、所、要充分认识开展“红盾护农”对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将其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各工商所要加强领导,做到及时部署,周密安排,并切实抓紧抓好。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加强与农业、质监、公安、供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管理合力。

2、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按照红盾护农工作方案的要求,围绕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及零配件四类重点农资商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带动农资市场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

3、要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好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工作,依法对大要案件进行跟踪查处。对发生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要抓紧查办,尽快结案。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将经济利益与行政执法挂钩等行为。

4、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科所要结合实际工作,利用标语、宣传横幅、电视台、报纸等宣传媒体,宣传法律法规,识假辩假知识,曝光典型案件,宣传整治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营造红盾护农氛围。

5、要认真总结,旨在长效。各科所要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努力探索长效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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