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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省局效能建设公示会精神严格规范收费行为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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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

日前,省局召开了效能建设公示会,推出了有关窗口效能革新、规范收费行为的十项举措。现将省局关于窗口效能革新的十项举措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县局将强化效能监察,对有禁不止、有令不行、作风拖拉、办事敷衍的,一经发现,根据情节,予以行政告诫、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内部待岗等处理,并追究直接领导责任。

                         

省局关于窗口效能革新的十项举措


  一、禁止收取企业年检公告费。
  二、取消市场登记费,禁止收取市场开业公告费。
  三、禁止收取广告年检公告费。
  四、严禁在企业登记、年检窗口收取各种公告费、服务费及各类会员费,严禁利用窗口职能为中介机构服务收费、为媒体公告收费设置条件。
  五、严格规范下属事业单位服务收费收取行为。工商下属事业单位服务经营活动与工商注册登记、年检窗口彻底分设、隔离,严格按照明示、自愿原则进行,其收费标准必须经物价部门批准。
  六、工商行政性规费项目和标准一律在注册登记窗口上墙公示。经政府许可而设立的便民服务窗口,如金融、信息服务代办点,必须与企业登记和年检窗口严格分离。
  七、在全系统开展一次收费事项检查,规范收费制度和严肃收费纪律。行政性收费必须按照工商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票款分离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八、减免三项费用。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变更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100元降为50元;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收各项工商行政性收费;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1年内免收工商行政性收费。
  九、在清理收费的同时,注重窗口效能机制建设,积极推行一审一核制、首问责任制、一门受理制、限时办结制、实务公示制、网上办理制、告知承诺制、过错追究制等效能制度,以制度来规范窗口行为。
  十、深入开展红盾风采文明规范窗口创建活动,强化服务规范,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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