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
根据绍县工商[2005]31号文件规定,县局设立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将原挂在经济检查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牌子转挂至“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为此,经研究,决定对基层工商所96315(12315)举报投诉中心受理站予以更名。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96315(12315)举报投诉中心柯桥受理站更名为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柯桥受理站;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96315(12315)举报投诉中心钱清受理站更名为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钱清受理站;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96315(12315)举报投诉中心齐贤受理站更名为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齐贤受理站;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96315(12315)举报投诉中心福全受理站更名为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福全受理站;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96315(12315)举报投诉中心马鞍受理站更名为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滨海受理站;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96315(12315)举报投诉中心平水受理站与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96315(12315)举报投诉中心越南受理站合并更名为更名为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平水受理站;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96315(12315)举报投诉中心陶堰受理站更名为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陶堰受理站;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96315(12315)举报投诉中心轻纺分局受理站更名为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轻纺分局受理站。
各受理站的职责:
1、负责辖区内“
2、受理各类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处理、回复;
3、受理消费者的申诉,提供政策咨询;
4、调解消费纠纷;
5、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
6、负责辖区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市场线承担的监管任务除外);
7、承担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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