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建材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
为进一步维护我县建材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绍兴县工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建筑材料进行专项抽查的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检对象:
全县经销建筑材料的经营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
二、受检品种:
1、铝合金建筑型材。
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4、冷轧带肋钢筋。
5、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6、热轧等边角钢。
三、抽检时间:
二○○五年九月中下旬
四、抽样方法:
由本局执法人员持本《通知》及抽样单到各有关经营单位随机抽取。
五、抽检数量:
随机抽取同一批钢材:铝合金建筑型材抽12支,每支50公分,其中6支送检,6支备样;冷轧带钢筋10支,每支
六、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标准执行。经检验不合格的,根据《浙江省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规定,由受检者承担检验费和样品损耗费。
七、组织实施:
本次抽查由县工商局经检科组织实施,县局相关职能科室及各工商分局、工商所予以配合。
八、结果处置:
对经检验不合格的,本局将公布抽查结果并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