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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李立新等十五位同志为局行风监督员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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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

为了加大行风建设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深化全县工商系统的行风建设。经研究,决定聘请下列十五位同志为我局2005年至2008年度行风监督员:

1123412341工 作 单 位

李立新            县纪委

张国生            县委办公室

尉惠娟            县人大

王征宇            县政协办公室

祝彩芳            县信访局

谢国良            县广播电视台

高鑫祥            湖塘街道办事处

张红耀            杨汛桥镇政府

杨秀娟            齐贤镇政府

陈秀英            马鞍镇政府

杨国胜            漓渚镇政府

陈致云            陶堰镇政府

              稽东镇政府

曾焕夫            轻纺城商会四川分会

胡月东            县振东实业有限公司

全县工商系统各单位,在上述行风监督员履行职责时,必须认真配合、积极支持,并为他们开展督查工作创造条件,不断推进全系统的行风建设。

 

附件: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风监督员职责权利

 

一、行风建设监督员的职责

1.听取监管对象和社会各界对工商系统行风建设意见、建议;反映和转达监管对象和社会各界对工商系统行业不正之风的检举和控告。

2.参加与工商系统行风建设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开展对工商系统各部门行风建设情况的明查暗访。

3.向社会宣传工商系统的各项廉政制度和纪律规定;参加工商系统组织的行风建设活动,积极发表监督检查的意见。

4.积极向工商部门提出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办理县工商局委托的有关工作。

二、行风建设监督员的权利

1.查阅全县工商系统有关行风建设的文件和资料,了解行风建设的有关情况。

2.参加县工商局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3.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工商局反映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4.对工商部门的行风建设进行明查暗访,实施监督,提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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