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齐贤镇政协工委:
你们提出的“按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理顺县城有关企业的注册地与税收地”的提案(第154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企业住所(注册地)是企业登记注册的一项主要事项,在办理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审查企业提交的住所使用证明材料,并据此按行政属地规范予以登记注册。经调查,目前我局登记注册的绝大部分企业的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及管辖单位是一致的。但随着近年来柯桥县城建设的日益发展和城区区域的不断拓展,在城区周边相继建设了一些专业市场或物流中心,如“浙江中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际物流中心(注册地为“齐贤高泽)”、“绍兴县中国轻纺城汽车市场(注册地为“绍兴县钱陶公路〈迎驾桥村〉)”,为有利于对这些市场及企业(经营户)的统一、规范管理,确实存在着注册地与管辖单位(工商所)不一致的情况,对这些问题将作进一步的调研和规范。
为切实加强对企业住所(注册地)的管理,理顺注册地与属地、税收地的关系,我们将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住所登记管理。认真审查企业住所(经营地址)使用证明材料,切实把好企业设立(变更)时的住所(经营地址)登记关,并按属地管理原则予以规范登记注册。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企业擅自改变住所(经营地址)的行为,及时责令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将相应的工商登记事项及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税务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协调处理好相关的问题,确保企业注册地与税收地的一致。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多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使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
联系人:冯建国 联系电话:84126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