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企业:
最近一段时期,我局在处理举报投诉及企业巡查过程中,连续发现了多起服装、纺织面料外贸加工企业违法使用“Appletex”、“KK”、“REQUEST”等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虚假标注“Made in Korea”(韩国制造)、“Made in Russia”(俄罗斯制造)、“Made in Japan”(日本制造)等加工地以及冒用外国企业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且这一现象有进一步漫延之势。为切实做好商标及产品标识管理,现对各相关企业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应该清醒认识到,外贸经济归根到底是信用经济,虽然企业违法使用商标及产品标识的行为可以因此获得一时的利益,但长此下去它损害的不仅是企业自身形象、自身的发展,而且产品一旦进入国际市场,势必会影响我县乃至我国企业的商业声誉和商品声誉,给我县外贸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因而,外贸加工企业依法使用商标及产品标识,不仅是企业健康发展,做大做强自身的需要,也是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更是适应县委、县府提出的打造我县“国际纺织品制造中心”、“国际纺织品贸易中心”的需要,是建设信用柯桥的需要,各有关企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二、加强学习。依法使用商标及产品标识是企业必须遵循的法定义务,任何单位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不得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得虚假标注产品规格、性能、成份等。我国的《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对此类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多个国际条约也对此作了明确约定。各有关企业要及时组织从事外贸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有关国际商事法律规定和贸易约定,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懂法、守法的合格经营者,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
三、严守规定。各企业必须按我局印发的《绍兴县定牌加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认真订立加工合同、索取相关权利证明,建立好登记台帐及加工档案,并按规定向所在地工商所备案,杜绝加工违法产品。
四、加强沟通。各相关企业如果遇到委托方要求加工的产品商标或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要认真做好与委托方的沟通解释工作,争取取得委托方支持,将违法委托变成合法委托。对一时难以把握其合法性的商标及产品标识,应及时向我局咨询了解后再进行加工。
五、专人管理。各企业必须确定一名专职人员管理企业的商标及产品标识,并建立严格的产品出入库验收制度及加工业务承接审查制度,切实把好产品标识关。
六、争创名牌。服装、面料外贸加工中,之所以大量使用的是国外企业的商标及产品标识,这与我县乃至我国企业在国外没有知名品牌有很大关系,因此各企业在加强产品内在质量管理、提升产品档次的同时,必须十分重视自身品牌的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商标国外注册,努力向外商推介自己的品牌,争取通过一段时间努力,使之成为知名商品,避免“为他人做嫁衣裳”。
以上通知,请各有关企业务必引起重视,及时组织落实。对今后再次发生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企业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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