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局各科室:
为了更好地依托工商职能,有效地整合企业信用数据,促进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和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开展,根据省工商局企业信用工作的要求和企业监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各科室企业信用评价数据的整合和录入通知如下:
一、工作运行机制
企业信用评价数据主要依托工商企业信用监管职能建立,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查处,谁录入”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工负责,合力实施”的工作运行机制。县局对企业信用评价数据的整合实行统一领导,局信用办负责综合协调和具体实施,各职能科室根据职能分工负责。
二、工作职责
(一) 企业注册监管科
1、负责收集、整理和汇总企业注册监管线企业信用评价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并报局信用办。
2、定期录入企业注册监管线企业信用评价所需的各项数据。
3、补充和更换与企业注册监管相关的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和数据。
4、指导基层工商所根据职能开展企业信用监管和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数据台帐。
5、参与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
(二)市场规范管理科
1、负责收集、整理和汇总市场规范管理线企业信用评价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并报局信用办。
2、定期录入市场规范管理线企业信用评价所需的各项数据。
3、补充和更换与市场业务管理相关的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和数据。
4、指导基层工商所根据职能开展企业信用监管和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数据台帐。
5、参与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
(三)经济检查科
1、负责收集、整理和汇总经济检查线企业信用评价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并报局信用办。
2、定期录入经济检查线企业信用评价所需的各项数据。
3、补充和更换与经济检查相关的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和数据。
4、指导基层工商所根据职能开展企业信用监管和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数据台帐。
5、参与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
(四)个私协会办公室
1、开展私营企业的信用宣传教育。
2、负责收集、整理和汇总个私协企业使用评价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并报局信用办。
3定期录入个私协企业信用评价所需的各项数据。
4、补充和更换与协会相关的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和数据。
5、指导基层个私协分会根据职能开展企业信用监管和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数据台帐。
6、参与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
(五)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1、负责收集、整理和汇总消协企业信用评价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并报局信用办。
2、定期录入消协企业信用评价所需的各项数据。
3、补充和更换与消协相关的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和数据。
4、指导基层消协分会根据职能开展企业信用监管和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数据台帐。
5、参与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
(六)局信用办
1、负责汇总工商企业信用评价相关的信息和数据。
2、收集除工商以外的其他相关部门的企业信用评价数据,并录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
3、搞好综合协调,指导并督促各科室和单位对企业信用评价数据进行采集、录入和管理。
4、组织开展企业信用评价计分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八)办公室
1、负责提供企业信用评价系统软件应用的技术支持。
2、参与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
(九)法规科
1、负责各业务科室和相关企业信用评价信息数据的审核把关。
2、参与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
三、录入数据
根据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指标内容和职能分工,各职能科室需要录入的企业信用评价数据是:
(一)企业注册监管科录入内容
1、企业注册登记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住所产权、法定代表人学历;
2、企业运行(生产经营)情况,包括实收资本、资产总额、企业生存周期、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年产值、年销售收入或年营业额、净利润、纳税总额、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累计折旧、净资产;
3、省知名商号;
4、企业年检等级及次数;
5、企业免检荣誉;
6、企业监管线的不良行为记录;
7、企业登记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
(二)市场规范管理科录入内容
1、企业商标注册数情况;
2、省、市著名商标或国家级驰名商标;
3、合同重守等级;
4、企业全年合同金额;
5、合同履约金额;
6、市场管理线的不良行为记录;
7、合同、商标、广告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
(三)经济检查科录入内容
1、巡查管理数据;
2、经检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
(四)个、私协办公室录入的内容
1、企业荣誉、表彰情况;
2、法定代表人社会职务;
3、法定代表人荣誉表彰;
4、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5、协会管理数据。
(五)消协办公室录入内容
1、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荣誉;
2、消费者投诉情况;
3、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件及查处情况。
(六)局信用办录入内容
其他企业信用评价所需数据。
四、几点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人员。企业信用数据是工商部门对企业实施信用监管的重要基础,贯穿于工商的各项业务。各相关科室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和工作特点,按照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和要求,把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和数据库的建立纳入业务工作的范畴,明确工作任务,确定工作内容,并落实一名同志在局信用办的指导下具体参与实施这项工作。
(二)及时采集,定期录入。各科室要根据工作的职责分工和企业信用评价涉及的具体内容,及时采集本业务线企业信用评价所需的各种数据,并在数据产生后15日内录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以保证企业信用评价数据的有效性和其系统的功能需求。
(三)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各科室要把以工商企业信用数据为基础的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的建立作为工商部门的一项整体工作和自己的份内事来抓,主动参与,密切配合,既分又合,整体实施。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切实加强工作的协作和协调,真正形成工作的核心和合力。
(四)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科室应当按时、准确地提供本业务线企业信用评价相关的数据,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提供情况不实或数据有误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局信用办将定期对各科室的企业信用数据的整合和录入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