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私营企业协会:
你会《关于要求将“绍兴县私营企业协会”变更为“绍兴县民营企业协会”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我县民营经济快速增长和民营企业迅猛发展现状,绍兴县私营企业协会其名称、服务范围、服务功能确已不能适应广大会员发展的要求,继续沿用“私营企业协会名称”既不符合客观现实,也不符合形势发展的需要。本局认为将“县私营企业协会”变更为“县民营企业协会”有利于发挥协会“三自”作用,促进我县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一、同意将“绍兴县私营企业协会”更名为“绍兴县民营企业协会”;
二、协会名称变更后,会员范围由私营企业扩大至民营企业,其他内容不变。
三、请“县私营企业协会”履行有关法定程序,向县民政局办理社团变更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