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徐关浩、濮匡正、包焕康、吴金鑫、金国琴、陈桂英、柳凤香、陈百山、张勤良、濮黎明、朱宝荣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县政府建立‘钢材贸易城’”的第7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你们的建议后,我局组织人员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认为现阶段兴建“钢材贸易城”条件尚不成熟。理由是:
一是没有产业依托。绍兴地区没有一家形成规模的钢材生产企业,缺少创办市场的产业优势和先发效应。
二是我县邻近已有绍兴钢材市场和绍兴市立岱钢材市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的意见》(浙政发[2002]26号)规定,“严格控制在同一区域内同类市场的重复建设,避免过度竞争和资源浪费”。我县兴建“钢材贸易城”与省政府的文件精神相违背。
三是市场招商难。绍兴钢材市场创办于1992年,至今没有大型钢材生产经销企业落户绍兴。市场主要经营废钢铁,场内经营钢材正材的经营户不足20户,且规模不大。绍兴市立岱钢材市场创办已有三年多时间,已碰到招商困难的局面。
四是目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尤其对土地使用、银行信贷方面都进行了严格控制,且创办市场投资大,风险较大。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