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正文

关于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绍县土资[2007]45

 

 

关于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搞好今年全国第十七个“土地日”宣传活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宣传活动将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的活动主题,通过大力宣传“亩产效益论英雄”、“盘活存量促发展”等内容,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国土事业、关注耕地保护、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内容

围绕主题,重点开展以下六项活动:

1、组织开展“国土信访集中调处月”活动。集中调处一批“老大难”信访件,仔细摸排一些重点信访苗头,加快形成一套“职责明确、上下联动”的国土信访监察工作新机制。努力确保6月份当月全县国土信访量与上月相比同比下降10%,第二季度全省国土资源信访积分排名确保退出前五位、力争退出前十位。

2联合开展一次行风广播对话活动。计划与县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一次“国土系统行风建设”广播对话,广泛听取全县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受理并答复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宣传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

3、举办一次国土资源业务培训班。各镇(街)国土所(分局)可通过邀请领导专家授课、联合镇(街)党校讲学等形式,对各镇(街)的驻村(居)指导员、村(居)主职干部、文书进行国土业务政策等方面的培训,重点是《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矿产资源法》等用地政策与法规。

4、组织开展一系列“土地日”宣传推广活动。利用广电传媒集中宣传,一是邀请县领导发表庆祝全国第十七个“土地日”署名文章或电视讲话。二是举办国土政策法规咨询会,在街头或闹市区设立咨询点,向过往行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疑问;组织农民私人建房手续办理现场办公,重点下移,简化手续,服务基层。三是计划推出“土地日”宣传广告,在县图文信息频道滚动播出宣传口号,在县国土资源信息网站上开辟电子网络宣传专栏,在报刊上发表祝贺广告,在城区及镇(街)主要路段悬挂横幅等。

5、专题召开一次全系统国土监察信访工作会议。适时召开全系统国土监察信访工作会议,全面分析当前全县国土信访形势,动员部署下阶段监察信访工作;组织观看全县典型违法用地案例的拆违录像,借鉴经验,依法查处。

6联合开辟县报“国土资源宣传专栏”。重点宣传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的先进经验,在构建节约型社会、推行集约型用地等方面先进做法,尤其是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三、工作要求

1、要提高思想认识。“土地日”活动是宣传国土、树好形象的一次良机和平台,镇(街)国土所(分局),局直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落实好专人具体负责并参与好此次宣传活动。各镇(街)国土所(分局)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制定好各自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相关工作,认真搞好活动总结。

2、要营造活动氛围。镇(街)国土所(分局)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展有影响、有特色、有实效的宣传活动,在所在镇(街)主要道路张挂宣传横幅,在镇(街)广电站开辟宣传平台,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同时注意收集有关宣传活动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便于日后整理存档。

 

 

附件:第十七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和宣传口号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 日

 

 

主题词:国土  土地日  宣传  方案

发:各镇(街)国土所(分局)、局直各单位、科室

报:市国土资源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

冯建荣县长、马芳妹副县长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7531日印发


附件

1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和宣传口号

 

  一、宣传主题:

  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

  二、宣传口号:

  1.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2. 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经济发展又好又快

  3. 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

  4. 坚守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红线

  5.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

  6. 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7.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8. 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9. 遵守规划计划,严格依法用地

  10. 节约集约用地,造福子孙后代

  11. 坚决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12. 落实建设用地税费政策,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

  13. 严格落实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制

  14. 严格土地执法,规范土地市场

  15. 依法土地登记,明确土地权属

  16. 土地整理,利国惠民

  17. 统筹规划各类土地,支持新农村建设

  18. 改革完善征地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19. 实施土地督察制度,依法依规管地用地

20. 严格土地管理,构建和谐社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1929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