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7)42号
关于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根据《绍兴县经营性项目用地出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将下列五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并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1、GN
2、GN-9b地块:湖中路以西、华宇路以南,总用地面积为61.37亩,其中出让面积为58.50亩的国有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商用地,出让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拟定起拍价为 万元,折合每亩 万元。
3、GN
4、GN-10b地块:位于湖中路以东、华宇路以南,总用地面积为42.93亩,其中出让面积为41.47亩的国有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商用地,出让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拟定起拍价为 万元,折合每亩 万元。
5、GN-11地块:位于广电路以东、群贤路以北,总用地面积为19.41亩,其中出让面积为17.24亩的国有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拟定起拍价为 万元,折合每亩 万元。
以上五幅拍卖地块均设底价,底价另行告知。
特此请示,当否?请批复。
绍 兴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