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7)35号
关于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根据《绍兴县经营性项目用地出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将下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并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1、中国轻纺城原料市场国贸区东区1号地块:位于绍兴县钱清镇大前门区域,总用地面积为38.12亩,其中出让面积为38.12亩的国有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拟定起拍价为 万元,折合每亩 万元,决定该拍卖出让地块设置底价,底价另行告知。
特此请示,当否?请批复。
绍 兴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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