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7)32号
关于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根据《绍兴县经营性项目用地出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将下列六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并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1、“两湖”GN
2、“两湖”GN-2b地块:位于华宇路以南、湖西路以东,总用地面积为10.69亩,其中出让面积为8.16亩的国有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拟定起拍价为 万元,折合每亩 万元。
3、“两湖”GN
4、“两湖”GN-2d地块:位于华宇路以南、湖西路以东,总用地面积为10.92亩,其中出让面积为8.39亩的国有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拟定起拍价为 万元,折合每亩 万元。
5、“两湖”GN-2e地块:位于群贤路以北、湖西路以东,总用地面积为13.79亩,其中出让面积为9.46亩的国有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拟定起拍价为 万元,折合每亩 万元。
6、“两湖”GN
以上六幅拍卖地块均设底价,底价另行告知。
特此请示,当否?请批复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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