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7)18号
关于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根据《绍兴县经营性项目用地出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将下列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并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1、BE
2、BE-1b地块:位于群贤路以北、柯华路以西,总用地面积为b地块53.83亩,其中出让面积为51.02亩,规划用途为住商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拟定起拍价为 万元,折合每亩 万元。
3、BE
以上三宗拍卖地块均设置底价,底价另行告知。
特此请示,当否?请批复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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