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7]149号
关于开展“存量盘活强化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国土所(分局),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闲置土地存量盘活工作,促进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在9月份开展“存量盘活推进月”活动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11月份组织开展“存量盘活强化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扎实工作,截止11月底,各镇(街)的闲置存量土地盘活工作要达到以下两个目标:
1、各国土所(分局)要完成全年闲置土地存量盘活任务的85%;
2、各国土所(分局)负责人要全部完成所联系两个企业的闲置土地待盘活任务。
二、工作内容
重点开展以下四项工作:
1、继续开展实地专项走访督促活动。对各地未按合同约定实施工程开竣工的用地项目进行专项督查。就存量土地盘活利用与相关业主单位签订好工程开竣工履约补充协议书;并按照县委办[2007]69号文件精神,足额收取履约保证金。
2、继续加强书面督办工作。在前阶段已对每宗存量土地发出书面督办的基础上,狠抓落实工作;落实专人,逐一检查核实,督促业主单位按督办通知要求实施项目开竣工。
3、组织开展镇(街)盘活情况走访自查活动。各所(分局)要及时向当地镇(街)做好汇报,争取支持、协作与配合。并会同镇(街)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一次辖区范围内的存量盘活情况走访自查活动,进一步摸清底子、督促盘活。
4、实行盘活进度上报制。资产科要加强对各所(分局)存量盘活工作的业务指导,定期督查各镇街的盘活进度。当月15日、25日,各所(分局)要及时上报辖区内存量盘活进度和所(分局)负责人所联系企业存量盘活进度情况,结果实行公示。
三、几点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存量盘活,不仅有利于促进全县节约集约用地氛围的进一步形成,有效缓解用地矛盾,提高土地利用效益;还事关全局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完成,事关国土系统形象。因此,各所(分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盘活工作的信心与责任心。
2、要明确责任。鉴于时间较紧,盘活任务依然较重,仍需做深做细工作。因此,各所(分局)要根据当地存量盘活现状,落实专人、跟踪督查、专项落实,重点做到:⑴及时发放工程开工书面督办通知;⑵多次派员上门沟通,实地督查;⑶重新签订履约协议,收缴开竣工保证金。
3、要严肃考核。继续将盘活存量工作列入各镇街国土所(分局)及局机关相关人员的月考核内容,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土地 存量盘活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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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市国土资源局、县委办、县府办、冯建荣县长、马芳妹副县长、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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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1日印发 |
拟稿:胡江 校对:楼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