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7)144号
关于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根据《绍兴县经营性项目用地出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将下列二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并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1、杨汛桥鼎峰住商地块(退二进三):位于杨江公路以南、江夏公路以西,总用地面积为23.60亩,其中出让面积为21.15亩的国有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商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拟定起始价为
万元,折合每亩 万元。
2、孙端商务中心地块:位于孙端镇中心路以西、钱陶公路以北、总用地面积为13.17亩,其中出让面积为9.26亩的国有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商业及商务办公)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商业及商务办公)用地40年。拟定起始价为 万元,折合每亩 万元。
特此请示,当否?请批复。
绍 兴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