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7]133号
开展以查处“以租代征”为重点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厅、市局关于开展以查处“以租代征”为重点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要求,决定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集中开展以查处“以租代征”为重点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央、国务院有关“严格土地管理,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重要指示,以及省、市领导的要求为指导,结合关于进一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以查处“以租代征”为重点的土地执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确保中央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专项整治的范围:
各镇(街)、开发区内自2005年1月1日以来“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1、查处以租代征的行为。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回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行为。
2、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的行为。重点查处现有已审核公告的开发区擅自突破国土资源部核定的四至范围及以“工业集中区”(集聚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进行工业用地开发的行为。
3、查处未批先用的行为。重点查清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方法和步骤
按照上级的要求,“百日行动”结合“专项行动”同时进行,采取自查自纠和逐级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从9月15日开始,至12月25日结束,历时100天时间,分自查清理、查处纠正和督察整改三阶段进行:
1、自查清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10日)。各国土所(分局)根据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清查工作,并按照要求,统一填表登记汇总(附表另发),于10月9日前报本局监察科。
2、查处纠正阶段(10月11日至11月20日)。各国土所(分局)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
3、督查整改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各国土所(分局)针对清查中暴露出的管理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本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国土所(分局)查处纠正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国土所(分局)应充分认识这次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动员部署,切实抓好落实,统筹协调清查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清查中发现的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二要迅速行动,有效工作。各国土所(分局)应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及监察部等五部门联合开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行动,严格按照“百日行动”的重点整治内容,全面清理,摸清底数,查清情况,依法处理,同时切实抓好整改,确保行动不走过场。
三要依法查处,严肃责任。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总结,针对不同情况,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地方,要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严格实行问责制,责令限期整改。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土地 执法 “百日行动”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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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市国土资源局、县委办、县府办、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各镇(街)、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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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7年9月30日印发 |
拟稿:王普庆 校对:楼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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