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7〕129号 签发人: 阮 胜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要求审议关于完善村级经济发展留用地
政策的意见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保障我县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村级经济发展壮大。近期,我局针对村级留用地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走访、座谈、调研、总结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原有政策意见,并形成建议稿,现报请县政府审议。
特此请示。
附件:关于完善村级经济发展留用地政策的意见(建议稿)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胡 江 联系电话:841266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