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7]118号
关于要求异地补充耕地的请示
省国土资源厅: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用地矛盾十分突出。为积极化解这一矛盾,我们一抓土地集约管理,节约使用土地,出台了《中共绍兴县委办公室 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中共绍兴县委办公室 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强化土地集约管理的政策意见》,集约、节约使用土地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抓土地开发整理,完成了去年的耕地开发和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但我县重点项目建设较多,建设用地需求量仍然较大,补充耕地发生困难。为解决合理用地需求,我们已与缙云县签订了800亩委托补充耕地协议,特此要求省厅批准我县在缙云县异地补充耕地800亩。
请示当否,批复为盼!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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