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7)115号
关于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根据《绍兴县经营性项目用地出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将下列四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并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1、滨海D4地块:位于步行景观道以西、镜海大道以北,总用地面积为26.06亩,其中出让面积为19.44亩的国有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酒店、商务办公)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酒店、商务办公)用地40年。拟定起拍价为 万元,折合每亩 万元。
该拍卖地块设底价,底价另行告知。
如该地块报名竞买单位(个人)不足3家(人次)的,则直接转为挂牌。
特此请示,当否?请批复。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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