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7]80号
关于上报《绍兴县土地监察大队职能配置岗位设置
和人员编制方案》的请示
绍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绍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通知》(绍县编[2007]26号)精神,现将《绍兴县土地监察大队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报上,请予审批。
附:《绍兴县土地监察大队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人事 岗位设置 人员编制 请示
绍兴县土地监察大队
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绍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绍县编[2007]26号),制定绍兴县土地监察大队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如下:
一、 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政策调研,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2、负责组织有关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协调工作;
3、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权限内的解释工作;
4、负责受理承办有关国土资源行政复议事宜,组织落实国土资源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应诉事宜;
5、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及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情况;
6、制订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
7、依法实施对国土资源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及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
8、依法监督、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9、负责办理局名义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的听证事务;
10、承担全县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11、负责征收建设用地及建筑物没收的罚款及上缴工作;
12、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监察工作和国土资源监察队伍建设。
二、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
(一)根据上述职能,绍兴县土地监察大队不设内部机构。
(二)绍兴县土地监察大队设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6个,后勤人员岗位0个。(具体岗位名称见附表)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人员编制10名,经费自理。
核定领导职数为:队长1名,副队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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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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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土地监察大队岗位设置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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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 |
岗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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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
土地管理 |
4人 |
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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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
工程系列 |
2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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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系列 |
2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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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列 |
2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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