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换发县行政中心汽车《通行证》
和申领其他车辆停车牌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轻纺城建管委,县机关各部门:
为加强县行政中心(含鉴湖大院,下同)的管理,维护机关正常秩序,方便基层单位和机关各部门的车辆出入。经研究,决定按照限量发放的原则换发县行政中心2006版汽车《通行证》和申领其他车辆停车牌,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和申领时间
二、换发和申领办法
1.原《通行证》与车辆相符的,凭旧证换发;车证不符的,凭旧证及新车的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换发。
2.县机关各部门需进出县行政中心的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三轮车等其他车辆均应登记申领停车牌。
3.各镇(街道)、开发区、轻纺城建管委,县机关各部门请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办理,交纳工本费,
三、办理地点
绍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保障中心(县行政中心A楼105室)
联系电话:4138400
上述工作,请各镇(街道)、开发区、轻纺城建管委,县机关各部门协助配合,及时办理。
特此通知,请勿误!
附:其他车辆停车牌申领登记表。
二00六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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