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科(室)、中心,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后勤管理服务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优先的工作环境,促进我局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机关后勤,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浙江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绍兴市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意见》、《绍兴县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扎实有序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秩序,扎实推进机关后勤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确保机关后勤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工作原则
通过专项治理,使我局全体后勤普遍受到教育,警钟长鸣,进一步转变观念,纠正错误思想,使后勤管理服务工作中的经营行为和行政权力进一步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标本兼治,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治理商业贿赂,积极探索有效的预防措施;二是统筹部署,稳步有序推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贯彻《实施纲要》,结合民主评议和机关效能建设,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三是明确重点,着力解决后勤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贿赂将严重影响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秩序的突出问题。
三、治理重点
重点治理解决局各科(室)、中心和局属各单位在各类基础工程建设、办公用房的装修(改造、租赁)、公共设施设备、交通车辆配件、医务药品、食品原料和办公用品、会务考察用品、日常福利劳保用品的采购及后勤社会化服务保障的承包经营等项目的商业贿赂问题。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06年5月底至6月初)。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形成共识。充分利用《机关后勤》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现实意义,运用典型案例,增强后勤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2006年6月至9月)。结合我局后勤工作实际,制定周密科学的自查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引导有关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查自纠要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说清问题,认识错误并积极退还钱物的,可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处分;对自查不力或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我行我素的科室(单位)和人员,一经发现,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处理。
同时,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要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各科(室)、中心和直属各单位要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于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06年10月至12月)。抓好建章立制。重点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长效机制,巩固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的成果。同时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总结,各科(室)、中心和直属各单位于12月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科(室)、中心和直属各单位要坚持政务公开,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积极推行局公务用品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局公务用品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等制度,增加采购透明度,全面推行“阳光工程”,将机关后勤系统各项政务、事务依法向社会公开,全方位、全过程、全范围置于阳光下操作运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从源头上遏制商业贿赂等腐败的产生,努力推进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信用体系建设,创建诚信行业,培育诚信个人,营造良好氛围。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成立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谢永法任组长,副局长孙子翔、陈国水、金彩娥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各科(室)、中心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副局长陈国水兼任办公室主任。设立举报电话:4126152。
(二)深化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提高对机关后勤系统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健康的商业文化。
(三)强化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局及直属单位范围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科(室)、中心和直属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把专项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理顺关系,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