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镇党[2005]42号
关于2005年村级有关费用支出的规定
各村: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村级集体经济的不断壮大,财力也不断增强,村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对村级财务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支出,提高村级经济运行的透明度,按“有章可循,合理使用”的原则,经研究,各行政村的招待费用、通讯费用、交通费用、村干部工奖等支出作以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招待费用开支范围及控制基数
按照“量入为出、总量控制、适当平衡”的原则,各村招待费用开支范围及限额数明确如下。
1、各村在日常公务中,确需要招待的,要从严控制,对口陪同。
2、凡是属消费性质的各类费用均属于招待费之列。(老干部、军属、困难户、镇组织外地考察等费用不计入招待费用范围)
3、各村招待费用限额数,按人口档次40%,经济档次60%确定,贫困村不得超过去年下达指标确定。(详见各村招待费用限额表)
4、招待费用应严格按照核定限额从严掌握,不得超支。为增强村级经济实力,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引进一二三产项目成功的村,所发生的招待费用必须事前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纪委审核。事中有村财务监督小组和驻村指导员从严从实掌握,事后向村民代表会议通报。方可列支。
二、通讯费实行限额补贴
享受对象: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补贴项目:移动电话费、住宅电话费。
补贴标准:
人口在2000人以上,村支部书记180元/月,村委主任150元/月;
人口在1000一2000人,村支部书记160元/月,村委主任130元/月;
人口在1000以下,村支部书记130元/月,村委主任100元/月。
两项话费,用补贴形式按月发放。
村干部需新装住宅电话和购、换移动通信设备、交通设备的,其费用由本人自负。
三、交通费用实行限额补贴
1、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自备车辆全年报销限额为1200元。
2、各村严格控制交通费用,严禁包租固定车辆,对车费报销必须写明时间,地点、内容、报销人、证明人、进行逐笔报销,不得累计报销。如有累计报销村会计代理站有权拒绝。
四、村干部工奖年终按党委、政府考核批复工奖兑现,不得拿兼职补贴工资。不得超发工奖,一经查实,全额退回。
五、镇会计代理站,必须每月把各村财务收支状况向驻村指导员,各片片长上报。每季以片为单位召开财务公开工作会议,通报各村财务情况,并将会议的情况报镇纪委。半年度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汇报会,分析、研究村级经济收支情况,以便及时了解监督。代理站会计必须做到事前控制,事中参与,事后监督。如发生弄虚作假,违反制度追究当时人责任。
六、其他事项
非出纳人员不得保管现金,如有发生追究当时人责任。
以上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类似的政策规定同时停止,以此文为准。
附:2005各村招待费用规定限额
中共平水镇委员会
平水镇人民政府
二OO五年五月
主题词:村级 有关费用 规定
发:驻村指导员、四办二中心
平水镇党政办公室 2005年6月15日印发
校对:郑雪慧 共印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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