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镇党[2004]25号
平镇政[2004]35号
2004年镇机关干部目标岗位责任制
考核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齐心协力、优质高效完成镇党委、政府年初提出的“打造三大平水,建设南部副城”的奋斗目标,全力推进平水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考核意见,经研究,特制订如下考核意见。
考核分平时述职评议和年度综合考评两种方式。
平时述职评议
述职评议的对象是党政班子成员(党委书记、镇长除外)和9个中心、办公室的主任(含享受中层正职系数的副职)。
党政班子成员每季度述职一次,接受全体机关干部评议。中层正职代表各自中心、办公室,每季度述职一次,由全体机关干部互评,评出集体一等奖二个、二等奖四个、三等奖二个(便民服务中心归入党政办评议)。各办、中心核发奖金时在总额控制的前提下,必须有30%的同志奖金上浮10%,党政班子成员奖金与分管线捆绑。
年度综合考评
考评对象 镇机关“一办二中心”工作人员,即党政办、统筹发展中心和调处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
考评内容 (一)考核。考核(100分制,以70%计入考评总分)分共性和个性两部分,共性以线为单位,线上工作人员的得分实施整体升减,个性以每一位干部为单位。共性考核基本分为70分,考核内容主要指各线具体业务、经济工作的量化指标(详见附表一)完成的实绩;个性考核基本分为30分,考核内容主要指自身建设、个人相关工作业绩。
共性部分(基本分70分)
1、各线能保质保量完成具体业务和经济工作的各类量化指标,得70分基本分。完不成一项,倒扣该项基本分,若县级考核的岗位责任制获得升分,岗位实际工作人员同步升分,若被扣分,则相应2倍扣分,(总分控制下由分管领导按实际工作岗位考核到人。)
2、为激励先进,凡当年被县委县府评为先进集体的,所属办、中心每人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4分。
3、创新工作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实行加分制,年底申报,由镇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个性部分(基本分30分)
1、自身建设。切实加强自身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得基本分。凡在集体组织理论学习时应到未到一次扣1分;不能完成党委政府临时交给的任务每起扣1分;凡在防洪抢捡、山林火灾及其他需要统一行动的工作中应到未到的每次扣1-5分;每发生一起违反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扣1-2分;每人每年必须有一定的时间下村、厂搞调研,并撰写一篇调研文章,达不到要求扣2分;因工作作风问题遭群众投诉,查实一次扣3分;廉政建设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30分基本分。
2、有下列情况的,视情加减分:
⑴、如本职工作失误、失职造成信访或上访的,反映到党委、政府的,主要责任人扣1分,负面影响较大的加倍扣分。
⑵、本职工作被评为县级、市级及省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分别加0.5分、1分、2分。
(二)评议。评议分二个层面:一是由全体驻村指导员、各村党组织书记、企业负责人对镇机关各线就整体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创新等进行定性评议,二是镇机关干部相互间就每个人的服务态度、服务能力、办事效率等方面实行互评,评议两者相加除二,折算(30%)成评议分计入考评总分。
考评办法
1、考评采用百分制形式,实行考核与评议相结合,其中考核占70%,评议占30%。
2、考评结果最终由党委审定,作为干部年底岗位奖发放依据。
3、考评结果作为评定级别、评比各类先进的主要依据。
4、考评成绩突出的,按《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及时予以申报奖励。本年度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取消年度岗位奖。
5、党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含各组副组长)年终奖金按所属线(办、中心、组)工作人员岗位考评平均分计算奖金,中层干部(含各组副组长)正职享受1.2奖励系数,副职享受1.1的奖励系数,书记、镇长不列入考核范围,其年终岗位奖按班子成员平均数对照,兼任组长的班子成员享受1.6的奖励系数,其余班子成员享受1.5的奖励系数。
6、二十件实事工程,由各责任人负责落实完成,考核分值在总分控制下(责任人得50%),由责任人按实际工作岗位落实到人,若完不成任务不得分,并视情每项倒扣责任人1-5分,涉及线上的同志每项倒扣1-3分。
附表一:2004年“一办二中心”业务、经济目标考核细则
附表二:2004年二十件实事工程责任制
中共平水镇委员会
平水镇人民政府
2004年4月
主题词:责任制 考核 意见
发:全体机关干部
平水镇党政办公室 2004年4月22日印发
共印1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