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镇党[2005]85号
关于平水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调整方案的请示
绍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条块关系,解决权责不清的问题,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法制型政府。根据《绍兴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绍县农改[2005]2号)和绍兴县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绍兴县平水镇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方案。
一、主要职能
镇党委、人大分别按照《党章》、《宪法》、《地方组织法》等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能。
镇政府的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编制实施本镇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3、负责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切实做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救济救助、民政优抚等工作。
4、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行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建监察、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能。
5、完善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监督检查“村规民约”的制定实施;加强农村经济合同管理,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
6、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协助搞好税征管理;做好财务会计、经济统计和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7、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8、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保留党委政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和保障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将调处中心改为综治工作中心(下挂综合执法所牌子)、驻村指导中心。改革后镇内设机构为“四办两中心”即党委政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和保障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综治工作中心(下挂综合执法所牌子)、驻村指导中心。纪委、人大、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部等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归口镇内有关办公室。
各办公室(中心)的主要职责:
党委政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和保障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驻村指导中心仍按照县委([2004]51号)文件规定不变,综治工作中心增加综合执法所牌子,职责调整为:负责制订创建“平安平水”、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方案;处理社会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村(居)和企业的社会治安工作,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线、反邪教、禁毒和法律援助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县级部门委托或授权给镇政府的各类行政执法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镇机关行政编制60名。领导职数:镇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1名,镇长(副书记)1名,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兼管政法)1名,副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党委委员兼经济发展副镇长1名,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兼社会事业副镇长1名,党委委员兼人武部长1名,党委委员兼村镇建设副镇长1名。党委书记不兼人大主席的,仍按有关规定设置。镇领导班子减少职数工作2006年换届中到位。镇机关设中层领导职数12名(不含班子人员兼职)。
四、镇事业单位和编制
1、组建平水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为镇属事业单位(为虚设机构),撤销所有实体事业单位,整合编制,将现有事业人员关系转入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岗位落实在“四办两中心”,与行政人员混岗使用;农业服务站、农经管理站、城镇建设管理服务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文化站牌子保留,职能虚化。
2、对公益性、经营性性职能进行合理划转。以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目标,对各事业站(所)进行整合,将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职能收归镇政府,将经营性服务职能推向社会,公益性服务采取“少养人、买服务”的方式运作。
五、其他
增设派驻单位,建立绍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平水受理处。
当否,请予批复。
中共平水镇委员会
平水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 调整方案 请示
平水镇党政办公室 2005年9月20日印发
校对:骆玉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