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镇政[2004]77号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绍县安监[2004]22号文件精神,结合前阶段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按照要求将对每个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危险源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测,对存在缺陷和隐患的重大危险源集中进行整治,按照“五整顿”、“二关闭”的要求,责令限期整顿或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对处于居住人口密集区,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将责令限期搬迁。计划在明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重大危险源的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为做好我镇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企业对重大危险源整改和监控投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和实施对重大危险源的长效管理,特成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孙国泉,副组长:宋浩生、沈峰,成员:黄建卓、宋跃进、王其龙、陶明、桑煜康、周志康、杨志良、徐文生。
平水镇人民政府
2004年8月10日
主题词:重大危险源 监督管理 通知
报:县安委会
平水镇党政办公室 2004年8月15日
共印1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