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镇政[2004]76号
关于在全镇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夏季连日高温,各地火灾事故屡有发生,消防安全形势日趋严峻。为认真吸取温州平阳“7.28”火灾事故和钱清“7.28”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绍县安[2004]10号《关于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8月2日—7日在全镇开展一次火灾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班子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孙国泉任组长,工业副镇长宋浩生、派出所副所长沈峰任副组长,镇工贸办、政法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督查全镇的专项检查工作。
二、检查重点
1、人员密集场,包括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及外来人口集中聚集地等;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重点监督单位,涉危涉爆单位;
3、印染企业,大跨度钢结构厂房。
三、检查内容
1、“三合一”厂房;
2、自备发电机组;
3、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要求;
5、消防值班人员的在位在岗情况;
6、消防安全检查、巡查落实情况;
7、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法
1、园区块及重点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由企业片片长负责落实。
2、各片辖区内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由各片片长负责落实。
3、联厂干部要负责好所联企业的火灾安全隐患自查,各村驻村指导员、书记、村长要负责好辖区内企业的自查,并在8月6日前将消防安全火险隐患登记表和消防安全火险隐患统计表上报镇工贸办。
4、镇政府将组织力量进行抽查,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将予以公布,层层落实责任,及时消除隐患。
5、园区块及重点企业发现的事故隐患由联厂干部负责督促整改,其他企业由相关的驻村指导员,村长负责督促整改。
五、检查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从建设“平安平水”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要认真查找隐患,落实责任,堵塞漏洞,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4、要制订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发生事故要能有效地组织力量进行自救,并及时报警,电话:119,镇义务消防队:5767082。
附:1、消防安全火险隐患登记表。
2、消防安全火险隐患统计表。
平水镇人民政府
二OO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火灾隐患 专项检查 通知
平水镇党政办公室 2004年8月2日印发
共印1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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