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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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关于我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镇(街道)、开发区:
经企业申请,县认定工作办公室初审,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我县有11家企业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中柯岩街道5家、华舍街道2家、柯开委(齐贤镇)2家、柯桥街道1家、兰亭镇1家。我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开局良好,但与周边先进市县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集中反映在:
一是进度不够快。从第一、第二批认定企业数量看,杭州、宁波等地的市县表现突出,如萧山区仅第一批就认定了22家;从绍兴市内情况看,诸暨市前两批认定15家,居全市首位,我县与上虞市均为11家,并列第二。
二是工作不平衡。从已认定的11家企业来看,分属5个镇街(开发区),仅占全县镇街的四分之一。不少镇街对高新企业认定工作认识还不够重视,工作力度不够。
三是程序尚需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一项新的工作,在材料准备、出具鉴证报告和初审中对如何正确把握认定标准有一定困难,很多工作都处在摸索阶段,须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提高。
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全县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县下一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出以下要求:
1、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在前阶段宣传培训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努力使更多的企业了解有关政策,扩大知情面,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利用会议、上门指导等机会,及时向企业宣传高新技术企业的内涵、认定标准、评价依据和材料准备等具体内容,使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尽快申报。
2、进一步加强调查摸底。要认真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文件精神,以现有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为重点,充分关注新兴行业和新兴企业,进行一次认真摸排,制订出创建计划,按照“宜早不宜迟”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对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县认定办公室将逐个进行上门辅导,帮助协调解决一些具体问题。
3、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高新企业的认定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科技、财政、国税、地税、人事、劳动保障、环保等职能部门,我县前阶段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各部门密切配合的结果。下一步,县认定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相互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附:绍兴县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