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镇政[2008]61号
关于公布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镇自开展创建市食品安全示范镇活动以来,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和全方位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经镇食品安全委员会考核,下列单位为第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示范村:西湖桥村
示范市场:绍兴县平水镇农副产品集贸市场
示范饭店:天天大酒店
示范食堂:越崎中学食堂
示范小作坊:绍兴县润露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示范放心店:西湖桥村便民店
示范养殖基地:绍兴县天天集团有线公司
示范食品生产企业:绍兴至味食品有限公司
特此公布。
平水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