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
根据《国务院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分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编制的要求》和《绍兴县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相并重,水库移民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紧紧围绕与稳定大局,按照开发性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库区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和省级水库地方水库移民。
2、坚持后期补偿与后期扶持相结合。
3、坚持解决温饱问题与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
4、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
5、坚持不算老帐、不搞退赔、不重新补偿。
6、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依法行政,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
7、坚持采取直补到人与项目扶持相结合的扶持方法。
8、坚持统一政策、属地管理的原则,县政府对全县库区移民负总责,平水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水库移民工作负责,认真履行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的职能。
三、政策意见
根据《浙江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和《绍兴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实施细则》规定,组织实施。
四、工作计划
按照“立足重点、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我县完善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工作从2006年10月中旬开始,到2006年11月底完成。结合本镇实际情况,我镇将于10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完成。具体为:
(一)准备阶段(10月13日至10月17日)
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水库移民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发[2006]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专门班子,召开各村支部书记、村长、村文书、驻村指导员会议,着手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张贴宣传公告,利用广播电视进行广泛宣传,并举办好业务培训班。
(二)实施阶段(10月18日至10月28日)
广泛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调查摸底,以下发的原移民化名册为依据,做好逐户登记,核查工作,调查摸清新增移民人员,做到不重登、不漏登。并召开村里原来的老干部、老年人座谈会,请他们提供有关资料。调查核实清楚后张榜公示,建档立卡,统计上报各种报表,要求字迹清楚,不出差错,数据准确,确保按时把移民扶持资金发放到移民手中。
(三)完善阶段
⑴检查总结。
⑵完善制度资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要加强领导,专门组成工作班子。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千万不能马虎了事。各村要指定懂业务的人员进行工作,以保证工作质量,工作到人,任务到人,把工作做实、做细,使移民共享改革成果。
(二)掌握政策,严格把关。
各村在开展此项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各项政策,严格把好登记质量关,抱着对移民负责的态度,做到实事求是,认认真真,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的,给予严肃处理。
(三)集中精力,按时完成。
在具体开展工作时,各村都要认真负责,有各村支部书记、村长负总责,驻村指导员协助配合。抓好工作重点,不出差错。人员要保证,不要随意变动,确保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完成。
